女友懷孕後我家沒給彩禮,以為佔了大便宜,兩年後才知吃了大虧

我回去跟女友商量了,說了我爸媽不肯給彩禮,她雖然極度不樂意,但想想自己懷孕,也不可能為了彩禮的事情不要這個孩子吧?所以最後也只能忍氣吞聲回去求她爸媽不要計較,同意了婚事。可是這樣的事情,結婚那天,兩邊親戚看到這樣子的婚禮,估計心裡都不怎麼舒服吧。可我爸媽到顯得非常高興,因為未婚先孕的事情,他們沒給彩禮,省了一大筆錢。 他們以為自己佔了大便宜,結完婚以後,雖然他們對老婆也改變了態度。看在她大肚子的份上,平時我媽對她也還算照顧,可老婆心裡,岳父母心裡總是不舒服的。我過年過節去岳父母家裡的時候,他們總對我不冷不熱的,也對老婆是一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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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老婆為了跟我結婚的事情,把岳父母氣得不輕。婚禮上讓他們丟了臉,看到我們心裡當然不開心,雖說是親生女兒吧,但現在也嫁給了我,算是我們家的人了。然後再看到家裡的弟弟妹妹,他們還是挺聽話的,並不像老婆這樣「忤逆」。對,在他們看來,老婆這樣的做法就是忤逆。 兒子生下來之後,我爸媽高興到不行,給了老婆一萬的紅包,這事情也被岳父母吐槽了好久。說之前一分彩禮沒給,生了個孫子,也只捨得給一萬。既然爺爺奶奶只給一萬,岳父母后來只給了九千的紅包。我們也只能拿著,還能說什麼呢?老婆心裡也清楚,我爸媽的錢,現在多給少給反正都一樣,說句難聽的,等他們百年之後,也都是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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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岳父母卻不一樣了,她家裡還有弟弟妹妹,她因為婚事惹他們不高興,看樣子,他們以後也不會對我們多看重。真的是如此,後來岳父母家房子拆遷,分到了許多錢,還有三套房子。其他弟弟妹妹暫時還沒結婚,一人分了一套房子,還有一套原本以為會給老婆的,卻被岳父母留著他們自己名下了。 然後分到的現金也是一分四份,老婆分到了四分之一,可房子卻沒有老婆的份。我爸媽知道了這樣的事情,原本還想讓我們回去鬧,說不公平。可岳父母一句就堵死了我們所有的話,說當初一分錢彩禮都不給,怎麼好意思來說不公平?我爸媽也只能鼻子一捏,不作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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