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懷孕後我家沒給彩禮,以為佔了大便宜,兩年後才知吃了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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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鎮上的,爸媽在小區門口開了一家小賣店,從小我們家就靠著這間小門面過活,日子還算不錯吧。女友是我在大專認識的校友,後來在一起的時候,爸媽卻極力反對。說她們家條件不好,家裡還有兩個弟弟妹妹,本來想著我能考上外面的大學,哪知我不爭氣。但也不能找一個這樣的女友,說我自己一點抱負都沒有。 我只知道他們勢利眼,好像挺瞧不起條件不如我們家的人,但那時候我跟女友感情正處得好,也不可能被爸媽這樣三言兩語被分手。而且我們平時在學校里的時候時間多,所以爸媽的反對,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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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工作以後,我更是直接住在了外面,爸媽雖然一直讓我住回家,可我跟女友同居在一起,也沒聽他們的話。可是他們也一直在反對,我想帶女友回家,他們一直不允許。說我即使帶回來了,他們也不見,到時候弄得尷尬我自己負責。所以一直在我們結婚之前,女友都沒見過我爸媽。 後來女友檢查出懷孕,我回去跟爸媽說,他們一聽立馬發火,說我自己做出來的事情,自己去跟對方父母解釋。還說如果要結婚的時候,他們可不會出一分彩禮,婚禮也直接簡單辦,問我們如果能接受,他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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