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嚇人!小權力養巨貪!交警「銷分」7年斂財4246萬

這些問題並非孤立存在,要根治頑疾,決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而是要通盤考慮,既要不斷規範修改交通違法記錄的有關程序,減少制度漏洞,也要切實加強對小權力的監管約束。

對權力的監管要防微杜漸,對看似微小的權力也不能放鬆警惕。肖某隻是一個普通的交警,手中的權力並不算大,卻能斂財數千萬元,恐怕不是一開始就有如此膽量,而是在無人盯防中被「養大」的!一次操作沒事,兩次操作沒事……時間久了,一開始的心虛膽怯發展為若無其事,原本提心弔膽的「偶發性伸手」也成了輕車熟路、手到擒來的「薅羊毛」。

其實不僅是肖某,細數那些「小權大貪」的案例大抵都是如此。在經歷過長期平安無事的違法操作以後,他們逐漸摸透了「發財」套路,練肥了膽子,當然也失去了對權力的敬畏,在違紀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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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那些看上去芝麻點大的權力,一旦放任不管,就有可能造成「大禍害」。因此,對組織和單位而言,必須盯緊小權力,從小處著手、從細處發力,不能在小權力上出現監管缺位;對廣大公職人員來說,無論職務高低,手中握有的權力是大是小,都要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勿以惡小而濫用權力。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作者:李許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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