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去前夫家給兒子過生日,走時他給我張卡,一查餘額愣了

我和前夫大亮離婚三年,也恨了他三年。

當初跟他結婚時我家人都不同意,倒不是因為他家條件不好,而是因為他有前科:他之前談了個女朋友,快結婚了卻吹了。因為他在外找髮廊女,被發現了。

我爸說男人幹這種事要麼零次要麼無數次,狗改不吃屎的。

但是大亮跟我發誓說再也不會幹那種事了。

我相信了他,跟他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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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開始過得很愉快,大亮特別顧家,對我也特別好。下了班就往家跑,很少出去應酬,家務事也跟我搶著做。

可是,自從兒子出生后他就變了,晚上常常往外跑。問他,他就說朋友找他有事。

朋友找只會一回兩回吧,哪有幾乎天天找的?當我是傻子啊!

後來漸漸發展到每天晚上都要出去,一般吃過晚飯就走,夜裡兩三點才回來。

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我後悔當初沒聽我爸的話。但畢竟是猜測,我隱忍著不好發作。心想,為了兒子,能將就就將就一下吧。

後來有一次晚上他好不容易沒出去鬼混,我們一起帶兒子出去玩。結果我在車後排座椅靠背上發現了幾根長頭髮,捲髮,紅色的。

我再也忍不住了,指著頭髮質問他,結果他竟然說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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