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他對妻子說,我不能給女兒撫養費,因為我要幫情人養孩子!

就這樣,我跟母親牽著手離開了我曾經的家。來到街頭,母親打了幾個電話后,我們找到了住的地方,是跟我母親一起幹家政的一個阿姨家,她收留了那晚無家可歸的我們。第二天,母親出去跟父親辦離婚手續,她回來時,我看見她臉上有淚痕的痕迹。那一刻,我感覺自己長大了。

我母親開始沒日沒夜給人做家政,賺錢養活我。我也一天一天長大。17歲,在母親因為忙碌邁空兩級台階摔傷腳后,我賣光了所有的書本,丟棄了書包。家裡這樣困難,一定去考大學才叫有出息?我不認同這個說法,也堅決不那麼做。母親被我氣哭了,哭了很久又笑了。

我開始租攤位賣衣服,從夜市到商場。我年輕,能吃苦。我有母親,我要讓母親過上好日子,在這樣堅定的信念下,我什麼苦都能吃,進貨一點都不覺得累。七年,整整七年,我有了自己精品服裝店。我和我母親,終於過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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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血的是,我父親知道我們過得不錯,所以他來了,帶著他情人給他生的兒子,來跟我認親。我攔在門口,母親站在我身邊,相似的一幕在多年後又上演了。我看著父親冷笑說:「現在的我,不是20年前那個任你拋棄的小女孩了。如果你敢進我的門,我敢用棍子打斷你的腿,不信你試試!」

風裡雨里做了這麼多年買賣,什麼苦沒吃過,什麼樣的無賴沒見過?現在想認親?早幹嘛去了?喜歡道德綁架的人都給我靠邊站,什麼他畢竟是我父親,畢竟給了你生命等等都給我靠邊站!在我撿菜葉,在我擠火車進貨,在我背著壓死人的大包在街上吃力行走時,怎麼沒見他?糾纏沒有用,錢我是有一些,但我寧可給那麼拾荒的,也絕不給這個無恥的衰老的自稱我父親的男人!他的結果只有一個:跟他現在的妻子,兒子,大概還有女兒一起繼續他們的窮日子。想跟我要錢,讓他以前的情人也就是現在的妻子來,跪在我綿綿一分一分從地上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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