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搖嬰」殺子被判刑18個月,醫生與律師對撕15年才還其清白

儘管對於搖嬰的危害已經宣傳了很多年,報紙媒體上都有講到,但是還是有毛手毛腳/筋疲力盡/被哭到奔潰的父母們干出這樣的事來,每年北美跟「搖嬰」有關的案件都有超過四百起,有近百嬰兒因此而死亡。

但是事實上,醫學界和法律界在這個問題上一直對撕了幾十年,那就是:一個健康的嬰兒,究竟會不會真的單純的被「搖死」?

1993年11月7日,一對名為Kelly和Katie的雙胞胎女嬰出生在加拿大的多倫多。

作為新生兒,她們並沒有和其他的嬰兒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她們倆早產了三個月,肺部發育不全,先天缺氧,心臟也有先天發育不全的癥狀,兩個孩子都只有1.5磅,換算成國際計量是0.68公斤,真正像小貓一樣。

她們剛剛出生就直接送進了新生兒重度監護病房,住了快要兩個月才被獲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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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體重的嬰兒小得可怕,胳膊跟一隻圓珠筆差不多粗細

▲她們出院時也只能算是勉強達標

她們的父母是一對完全沒有任何經驗的青少年,母親Samantha只有17歲,父親Jeffrey Smith當時也不滿18歲。

儘管有雙方父母幫忙,社區也派出了社工定時上門服務,這一雙先天不足的嬰兒還是把她們的父母折騰得筋疲力竭。

餵了一個再喂第二個,換了一塊尿布另一塊又得換,這個好不容易睡著了那個又開始哭,吵醒了以後一起哭……如此往複,之間還加上因為內髒髮育不全而反覆的引起感染髮燒,一趟一趟半夜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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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她們的父母本身也就是沒有長大的孩子!(安全性教育很重要,安全性教育很重要,安全性教育很重要……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孩子的父母本身就稚氣未脫

1994年3月21日,雙胞胎出生后不到四個半月,年輕的母親要出門去買牛奶,把兩個孩子和爸爸一起留在家裡。她出門之後不到十分鐘,雙胞胎中比較小的Katie突然發生抽搐,全身發青,呼吸也開始變得異常。

爸爸迅速的打電話叫救護車,並且用僅有的一點知識進行了CPR,但是Katie小小的生命依然快速的流逝。在急救人員到來的時候,她已經沒有了自主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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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倫多病童醫院搶救了一夜之後,醫生無奈的宣布Katie腦死。在隨後進行的屍檢中,鑒證人員發現Katie的後腦有大量出血,左眼眼球後面也有一個大的血塊,除此之外,她沒有任何外傷,頭骨和頸椎也沒有發現受傷或者骨折。

這份屍檢報告讓調查人員高度懷疑Katie是死於搖嬰症候群,並第一時間向警方報告。

在Katie死後第二天,警察逮捕了還在醫院等待最終結果的Jeffrey Smith,另一個雙胞胎女兒被送往兒童保護機構,這是他最後一次見到自己的女兒。

警方先是以二級謀殺提出起訴,後來在權衡了人證物證之後改為了誤殺。

至始至終,Jeffrey都不承認自己猛烈或者持續的搖晃過自己的女兒,他也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最後一直走到了陪審團程序。(根據我手頭的案例,最後走到這個程序的搖嬰案被告基本上是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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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也是有血有肉的人,面對生命才剛剛開始就已經夭折的受害人,說完全不帶個人情緒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在這個案子中的被告只有十八歲,在心理上還沒有成熟,完全沒有撫養幼兒的經驗,對生活壓力無法有效緩解,都很難不讓陪審團產生一個先入為主的印象。陪審團只用了四個小時就裁決被告誤殺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8個月。

孩子的母親在法庭外面痛苦失聲,覺得實在是輕判了他,但是之後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孩子們的母親覺得這個實在是判得太輕了,她永遠都不會原諒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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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一年半的刑期並不長,好好坐牢,出來以後重新做人不就得了。但是Jeffrey的情況卻略有不同。大牢里關的儘管都是定了罪的人,但是他們同樣有自己的一套標準,虐待兒童,強姦婦女的犯人一向被人不齒,而像他這種殺嬰犯,更是監獄里的最底層。

在入獄之後不到兩個月,他就因為被同牢犯打斷了胳膊而就醫,之後更是事故不斷,被人爆菊也是家常便飯。出獄之後,這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已經像是老了十歲。

▲當年Jeffrey入獄的時候還是一個剛剛18歲的少年

而且他苦逼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只有高中學歷的他不能找任何需要背景調查的工作,他也不能做任何和未成年人有關的工作,比如學校保安或者清潔工。

▲這場官司讓他基本上跳過了人生的青年期,直接進入了中年

好不容易打上了零工,工資的一半還要上交到前女友手裡作為兒童撫養費。而且他不僅沒有另外一個女兒的撫養權,他連在第三者監督下的探視權都沒有。

於是他在出獄之後一直喊冤,他在這個案子里搭進去了快要20年,比他入獄之前活過的日子都還要長。

最後他找到了之前的專門打冤假錯案的小捲毛律師James lockyer,在仔細研究了他的案例以後,小捲毛律師發現裡面的確有問題!

▲James lockyer

首先就是定義問題,搖嬰綜合症這個說法是最早由A. Norman Guthkelch醫生提出的。經過多年的演化,在醫學上普遍相信,如果嬰兒出現了頭骨骨折,視網膜出血和腦膜血腫這一種或者幾種癥狀,但是又沒有其他的骨折和瘀傷,基本就可以證明嬰兒曾經被大力的搖晃過。

因為小嬰兒的頸部肌肉無力,在大力搖晃之下會引起頭部的前後晃動,由於嬰兒的大腦發育未曾穩固,在這樣的外力作用下腦部組織會收到撞擊,隨後出現血管撕裂,腦神經受損。

輕者會引發運動障礙,驚厥,昏迷,重者會引起癲癇,失明和死亡,搖嬰症在臨床上的死亡率超過50%。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就是,沒有任何一個醫生敢有這樣的狗膽去找一個真的嬰兒來親自搖一搖來印證這個說法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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