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離婚時,別要我,要錢,等我長大了我去找你,句句扎心」

一段失敗的婚姻里,受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離婚後,孩子將不再有一個健全的家庭,不是缺少母愛就是父愛。可是兩者不能共存的時候,為什麼不讓孩子在一個較舒適的環境里成大了,這樣也有利於他未來的發展,和所受的教育。所以孩子說的話,也不全錯,你的經濟條件如果不允許的話,你帶著孩子在外面過,第一:會影響他的身體健康,營養跟不上。第二:你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小孩,難免照顧不過來,這樣孩子容易受傷,甚至還會被拐賣。

所以,你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一定要考慮一下自己的物質條件是否滿足,如果滿足的話,可以爭奪,當然最重要的孩子徵求孩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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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餘生的路,還很長,孩子可能不是你生活的全部

你可能會說:「自己可以把孩子給父母帶,然後自己去掙錢,苦日子總有一天能熬到頭,如果把孩子給了丈夫,到時候如果他娶了別的女人,生了孩子,一定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好。畢竟,有后媽就有后爸。」

我想說的是:「人生短短几十年,女人一輩子不能完全為了孩子而活啊!你要有自己的生活,離婚,只是一段感情的失敗,並不是人生的失敗,沒有必要犧牲自己,成全丈夫的幸福呀!」

孩子終究會長大,會離開你的懷抱,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生活。所以,你也應該找回屬於自己的生活,不要餘生只剩孩子,其他的什麼都不剩,那樣也是挺可悲的。所以,你不要胡思亂想,孩子在一定程度上跟著爸爸要比跟著媽媽好,最起碼他在哪個家裡是真真正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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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要撫養權,不代表不愛孩子

孩子不是任何人的私有物品,他有自己的判斷力。所以,在爭奪撫養權的時候,聽聽孩子的心聲。即便你沒有掙到孩子的撫養權,那也不代表你和他沒有關係了,你不能去看望他。你們的母子情,從你懷上他那一刻就產生了,而不是靠一張紙維繫的。

所以,就算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在爸爸那裡,你也是可以去看望孩子的,沒有人可以剝奪里愛他的權力。

但是,如果離婚的時候,覺得男方實在人品有問題,照顧不好孩子,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媽媽不希望你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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