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離婚時,別要我,要錢,等我長大了我去找你,句句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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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書信慢,車馬遠,一生只愛一個人。」現如今,社會什麼都講究一個「快」字。「快車」「快餐」「快遞」等等,甚至連婚姻都提上了速度,「閃婚閃離」現象越來越嚴重,不再像以前,一生只守一人到白頭。

現在很多情侶腦袋一熱就結婚了,然後相處一段時間,發現彼此不合適,過得不幸福,於是便離婚了,絲毫沒有婉轉的餘地,甚至有時候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倆人不惜對簿公堂,視對方為「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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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看這位讀者的來信,不知看完后,你們的心情如何?會不會對你的婚姻起到一定作用。

吳女士說:「自己和丈夫相識三個月便結婚了,本來不想那麼這麼早結婚的,畢竟還不夠了解。但因為自己懷孕了,沒有辦法,所以只好結婚了。婚後倆個人性格不合,經常吵架,所以孩子出生后不到五年就離婚了。」

離婚後,孩子的成長環境不再健全,以至於吳女士和丈夫說:「希望把孩子的撫養權給自己,其他的什麼都不要。」她認為孩子跟著媽媽應該會過得更幸福些,可是丈夫根本不同意。

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過程中,吳女士,吳女士聽到兒子對自己說的一段話,讓她既驚訝又心疼,心中負罪感更強。

吳女士的兒子對她說:「媽媽,你和爸爸離婚了,不要爭奪我的撫養權,你多要錢,我跟著爸爸不會受苦的,你一個人沒人照顧,多要錢挺好的,而且我還小,照顧不了你,你照顧我也沒有辦法工作,等我長大了,我會去找你的。」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孩子的撫養權不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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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A、你的經濟條件沒有孩子爸爸條件好的話,就放棄撫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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