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豪二度寄出離婚協議!千金妻不要贍養費,卻提出「終極條件」!

在這段關係中,吳建豪是率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在2018年中,吳建豪第一次呈出離婚協議書,理由是「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向Arissa尋求離婚申請。

 

不過,Arissa找律師釐定分居的時間證明,找出二人的分居時間始於2016年尾,因此「彼此已無共同生活超過3年」不是事實,因此將吳建豪的離婚協議退回。

不久後吳建豪又再度提出了離婚協議,經修正後的理由為「另一半不支持其事業、興趣不同」,不過Arissa的好友透露,最初Arissa是「夫唱婦隨」的,自掏腰包跟隨老公工作到處飛,並非不支持他的事業。

 

而興趣不同之說更難以服眾:二人相識交往十多年,怎會現時才發現興趣不同?這份離婚協議亦不盡不實,但卻令二度被要求離婚的Arissa對婚姻死心,自己也草擬自己的版本求去。

女方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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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sa版本的離婚協議書力數吳建豪多條罪狀,包括特殊節日不回家、跟不少女性關係曖昧、吵架不認錯及在傳媒前說謊等,只要吳建豪接受這份修改了的協議書這個「終極條件」,大名一揮,便可以贍養費也不計較各行各路。

 

對於離婚,二人也各有各說法,Arissa的律師去年曾形容Arissa「想要結束活在受傷與痛苦的生活而決定離婚」;吳建豪的代表卻指「婚姻是兩人之間的事情,非當事人的第三方不實說法,我方深表遺憾」形容這關係。

 

女友也落落大方地響應傳媒查問,坦承在去年12月二人已經簽紙離婚,不過其他細節一律拒談,二人的事曾經在instagram上互數,可見雙方關係已經到了互不講話地步,其實很久之前離異一事已經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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