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有人拿椅子或人肉霸佔車位,可以向JPJ舉報!最高可被罰款RM4000或監禁1年!
相信很多人都遇過在停車場兜兜轉轉找尋停車位,突然發現前面有一個空位,可是到達時發現車位站著一個人霸佔著車位,又或者停車位放置著椅子、花盆等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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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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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這個時候,火都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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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以人身、椅子、花盆或任何形式霸佔車位,你可以向JPJ舉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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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0(3)條文中,以人身、椅子或任何形式霸佔停車位的民眾,將可能受到以下懲罰:
罰款RM2000或監禁6個月。 重犯者將被罰款RM4000或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