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我說情非得已…有了女友,就該懂得對其他異性避嫌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就算有了生理反應就很難克制,
可是在起反應之前,總能努力避免啊!
就好像小乖那個男友,
他要不是跟前女友還保持著密切的連絡、
甚至在言談之中讓前女友覺得還有機會,
前女友又不是神經病,何必眼巴巴寄什麼裸照給他?
有了另一半,就懂得該對其他異性「避嫌」,
可是很多男人卻不懂得這個道理,
總覺得自己「沒有想跟她怎樣」就足夠對的起女友了,
可是,如果男人那個「小頭硬大頭就當機」說法不是藉口、
而是事實的話,光是你「沒有想跟她怎樣」哪裡夠,
因為對方想跟你怎樣的時後,你根本剋制不了自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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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的男友之所以和前女友又熟絡起來,
原來是因為前女友和男友分手後才發現自己懷孕,
又覺得一個人上醫院會怕,才找前男友幫忙。
前女友說這是自己的私事,希望男人不要告訴小乖,
前女友又說這種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既然男人已經知道了,
那麼為此心情不好時,當然也只能找他傾訴。
聽起來一切都很合理,男人覺得應該體諒,
可是問題就出在這裡阿,為什麼男人總覺得
為了體諒別的女人而對自己的女友說謊隱瞞是可以的呢?
面對外人,男人總是突然變成了好人,什麼事都能體諒、
什麼事都能退讓,可面對自己的女朋友,
卻總說自己這個情非得已、那個情有可原,
反而要女友體諒自己,這不是太不公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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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說女人要理性、要大方,
男人有其他異性朋友應該信任他,
不要補風捉影。
可是,為什麼是女人得努力去信任男人,
而不是男人要努力贏得女人的信任?
很多事情其實沒有「應該怎樣做」的硬性規定,
可是卻可以從對方的行為中,知道他是否足夠尊重你。
更何況,有了女友就得和其他異性保持距離的目地,
其實不是為了做給女友看、而是為了做給其他異性看的,
你得讓其他異性知道你已經有了伴侶、你已經有了責任、
你做什麼事得要考慮到另一半的心情和看法。
因為「性愛能不能分離」其實根本是一種詭辯,
就好像「銀行能不能搶」一樣,
重點不是做不做的到,而是能不能做阿!
只要男人懂得避嫌,
就不會有性愛分離的機會,
又何須管他能不能分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