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下父母靠種地維生,婆家看不起給5萬讓離婚,半年後他們後悔了

我和前夫結婚的時候很擔心門當戶對的問題,我媽也怕我嫁過去受委屈,但是後來我還是嫁過去了,我覺得我就是為了愛情。

我剛出生的時候是被親生父母扔在村委門口,養父母把我領回家,把我當親的養,給我吃穿,還送我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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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的相戀讓我很自卑,我們是在大學里的課外活動認識的,我們在一起后我才告訴他,我是被父母抱養的。

畢業一年後我們就結婚了,婆家跟我說沒有嫁妝給我我也答應了,我嫁的婆家住在城裡,公公經營著一家水果店,婆婆總覺得他們家高人一等,我媽來看我的時候她愛答不理的,說我們鄉下人沒什麼可以值得她關注的。

五十多歲的養父母對我很好,經常給我寄些家裡的菜,有時候會是土雞蛋,每次我不在的時候婆婆總會直接扔掉,說不衛生。

我養父過五十五歲生日的時候,我想讓老公陪我回家給我養父過生日,婆婆直接裝病去了醫院,老公陪著她,最後是我一個人回的娘家,我走之前給養父一千塊,只是回到家的時候發現,那一千塊靜靜的待在我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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