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讓我交生活費,我讓大姑姐也交點生活費,公婆趕我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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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讓我交生活費,我讓大姑姐也交點生活費,公婆把我趕出了家門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我小時候摔傷了腳,那時候醫療條件不好,傷好后我左腳腳趾有些扭曲,每到夏天我就很發愁,以致於我挺自卑的。

我的姐姐早就出嫁了,可我一直到24歲還沒有談過戀愛,爸媽為我這個小女兒真是操碎了心,在農村,我這個年紀的女孩大部分都出嫁了,爸媽每天都要說一遍我結婚的事。

我每天守著家裡的小賣部,同時做著網店,我收入不少,長相也不差,可是相親的對象總是很介意我的腳趾,慢慢的我不想結婚了,可我的姨媽又給我物色了一個對象,姨媽說這個男孩不介意我的腳趾。

姨媽一直很疼愛我,為了我的婚事,她整天東跑西竄的,看著她開心的樣子,我都不忍拒絕姨媽了,在爸媽期待的眼光中,我去和那個男孩相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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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一見面我就感覺我好像找到了對的人了,這個男孩是隔壁村的人,他父母在家種地,姐姐遠嫁,他在另一個縣城裡有份固定工作,無論年紀學歷還是談吐,我們彼此都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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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識一個月後,雙方父母就催著我們結婚了,公婆家的房子挺破舊的,我不願意去他家住,我叔叔是個包工頭,公婆家讓我叔叔幫他把家房子重修過。

公婆的意思是修兩屋樓,因為我想繼續做小賣店,所以我想多修一層。公婆說他家的錢不夠,於是我爸媽拿了10萬塊,公婆拿了10萬塊,叔叔貼了2萬塊錢總算是幫我們把房子修好了,裝修完后,我和老公結婚了。

我結婚的時候,遠嫁的大姑姐竟然沒有回家,她只是在微信上給老公發了一個200塊的紅包,老公說大姑姐的孩子生病了,讓我不要生他姐的氣,新婚的我,什麼都聽老公的。

公婆繼續種地打小工,老公只是在周末才回家一次,我繼續經營小賣店和我的網店,生活過得還不錯,由於我每天都在家,我還要負責給家裡人做飯,所以我的生活還是挺累的。

結婚半年後,我懷孕了,懷孕反應很大,可我的小店生意不能丟,公婆也捨不得丟下他們的活,我媽原本想來照顧我,可我遠嫁的姐姐生了雙胞胎急需她的照顧,我只能自己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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