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植物人弟弟,黎姿嫁大15歲殘障富豪,試管雙胞胎長得像媽媽,老公疼愛成人生贏家:不畏懼苦難的女人,才能擁抱美好
初出道的黎姿曾經與比自己年長20載的漫畫家黃玉郎譜出忘年戀,但相戀兩年後分手;2009年1月,黎姿嫁給富豪馬廷強,從此退出娛樂圈過著幸福少奶奶的生活。46歲的她,現在是三女之母,一邊打理弟弟的醫學美容生意,一邊照顧家庭,被丈夫馬廷強稱為「難得的好女人」。
黎姿在香港娛樂圈當中,
算得上是女神級別的人物吧,
年輕時候的她,是多少無數男人想要追求的對象啊。
而她在當年也出演過不少的經典的角色,
給小夥伴們帶來很多精彩好看的影視劇,
同時在她的努力之下,
才能在tvb有了屬於自己的一番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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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在她處於事業最頂峰時期,
卻選擇與他人結婚漸漸地也淡出了娛樂圈,
不過也讓很多小夥伴們想不明白的是,
她的丈夫竟然會是一個比自己還要大十五歲的殘疾富豪,
而以她的條件,其實可以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
可是為什麼黎姿會選擇他呢?
事實上,她當年肯嫁給丈夫馬廷強,
最主要的原因絕對是因為自己的丈夫有錢,
不過她並不是貪馬延強的財產,
而選擇嫁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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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在她與馬延強結婚的前幾年,
黎姿的弟弟發生了一件重大的車禍,
經過醫院的及時搶救,
最後還是因為受傷嚴重而導致成為植物人,
她在那個時候知道弟弟有可能永遠都不會醒來的時候,
心情頓時低落、沉重,
不過就在這時黎姿的丈夫卻一直都陪在她身邊,
照顧她,安慰她。
並且馬廷強還請了名醫來幫助黎姿治療她弟弟,
然而黎姿在沒有一定的經濟條件之下,
是難以做到這個地步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