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婆婆,我們不是一家人了,你一天跑三趟,我也不會跟你兒子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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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慧,結婚只有一年半就離婚了。

在我們那個地方,我可以說是個富家女吧,結婚的房子是做生意的哥嫂買的,所有的陪嫁是父母辦的,就連婚紗攝影辦酒席的錢也是我自己的錢。我前夫和前婆婆只拿了不到兩萬塊錢,湊在婚禮上了,但是來客給的紅包都在前婆婆那裡。我媽不是很樂意,但我哥嫂說,算啦,也不差那點錢,權當給前夫家補貼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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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離婚呢?

第一,前婆婆眼裡只有錢,沒有我這個人。我婚後的第二個月,不小心把腿傷了,一查是骨裂,醫生說要臥床至少三個月。我媽心疼的很,要接我回家住,前婆婆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我就交給她照顧就行。我挺感動。但前夫跟我說,每天要給前婆婆100元錢,我給了。但是呢,錢婆婆收的痛快,照顧我就沒有那麼痛快了,天天吃剩飯,還都是辣的鹹的。我想喝點排骨湯,婆婆說喝多了湯水總跑廁所,我的腿老動來動去不容易好。他們吃著排骨湯,我在床上肯干饅頭加泡菜。

第二,前婆婆太偏心她兒子,也就是我前夫。家裡的活兒一點都不讓我前夫干,她來我家就拽著我前夫坐那裡嘮嗑,然後指揮我擦地、擦檯面。衣服不讓我用洗衣機洗,說洗不幹凈;刷盤子說用的洗潔精太多了。最可氣的是,她吐了一地的瓜子皮,就叫我用撿起來,我用掃把掃,她說掃在她腳上容易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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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前婆婆到我媽那裡造謠說我的壞話。她對我媽說我不不願意生孩子,一直吃避孕藥;還說我在家裡打自己的老公,臉上都是青一塊兒紫一塊兒的。

第四,前夫對他媽的做法熟視無睹,我跟他訴訴苦,他就說,我是女人都已經結婚了,安生過日子吧,難不成還離婚,哪個男的願意娶個離過婚的女人。

第五,前婆婆跟前公公說,別看我家家底厚,他家沒出啥力,但養兒子就比養閨女強,將來老了還是要靠著兒子。我要不是年齡比前夫大一歲,我娘家也不會上趕著,這就說明還不是怕前夫和婆家看不上我,提出離婚,再說我願意倒貼,有什麼辦法。

去年六月,前婆婆又跟我提了條件,說我哥嫂給我買的房子,要加上我老公的名字,她就可以幫我擋住從外地回來的前夫的前女友,說前夫的前女友一直對前夫沒能忘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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