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無子,丈夫非要離婚,簽字時筆掉了,俯身撿起後,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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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是一個農村人,家裡條件不是很好,爸媽在他初中畢業後就把他送到城裡上班。他進城後先是在電子廠乾了三年,攢了一點錢之後準備自己創業。

王剛在電子廠上班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友,這個女孩子也是村裡人,家裡條件也很一般,但是人特別勤儉,一看就是一個過日子的好手。王剛心裡很滿意,在自己表明要創業的意願之後,女友也是毫不猶豫的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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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決定擺地攤,在學校門口賣點小首飾,物美價廉,款式新穎,並且為人實在,王剛跟女友的小攤經過兩個月的萎靡之後,也是越來越好,夏天的時候一天能賣兩三千。乾了兩年,兩人手裡也攢了一點錢,決定結婚。

王剛那時候以為自己的幸福生活開始了,再也不用像爸媽一樣,因為一點錢就吵得雞犬不寧,也不用像以前相親那樣,被人說連套房子都沒有還想結婚。現在他是人財兩得,母親說的一點也沒錯,媳婦不能要漂亮的,得要賢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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