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出錢買的房子,老公全權負責裝修,無意看見房產證,打胎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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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的,因此兩個人的感情一直很好。我以為兩個人只要感情好,一切的困難都可以克服。所以當時我和老公是裸婚的,公婆沒給我一分錢彩禮,更別提婚房了。但那時我一心就想嫁給老公,根本就不在意這些物質的東西。

結婚後,開始我們和公婆擠在一起,生活上諸多不便。後來我爸媽心疼我,就出了房子首付,給我買了一套房子。當時我爸媽也沒想太多,而我那會剛好懷孕了,前三個月有先兆流產的跡象,也不敢輕易動。於是就把買房簽合同和裝修的事情全權交給了老公。老公也一拍胸脯答應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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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買好裝修好了之後,我問老公處理得怎麼樣。老公卻說,他辦事,我還不放心嗎?我問他要房產證來看,老公卻躲躲閃閃,各種不情願給。被我逼急了,就說房產證還沒下來,等下來了,再給我保管。我看到老公說得斬釘截鐵的,也就不再懷疑,安心在家養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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