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我們離婚吧,你弟弟結婚的婚車我買了,就當離婚的補償吧!

妻子生活在農村單親家庭中,岳母獨自撫養她和她弟弟長大成人,小時候妻子就是一個很獨立的人,也許正因為如此,我喜歡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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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前,岳母就拿我家太遠的理由,拒絕了我們的婚事。說有什麼事都幫不上忙。太遠了,還說當沒養過這樣的女兒。但後來由於妻子的堅持,我岳母答應,還向我要了十五萬彩禮錢,說當作是養老金。我看見我妻子二話不說地就答應了。最後我的父母跟所有的親戚借夠了彩禮的錢。在結婚的時候,岳母只給了陪嫁一萬二.幸運的是,我和妻子都有一份好工作,待遇也不錯,只要兩個人一起工作,生活就會越來越好。

但結婚後,我總覺得妻子的薪水老對不上,而且我感覺沒有以前那麼多。有一次我無意發現妻子每月會把一半的工資給我岳母和他的弟弟,因此我們吵了一架。最後妻子答應不會再給家裡錢了。不是我小氣,而是因為我的岳母婚前要太多了。再者說她都有很多錢了。她不可能總是那樣吧。如果我父母知道的話,肯定會引起家庭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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