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出每月孝敬公婆一千,婆婆一個電話扯出真相,我提出離婚
當初我和老公還沒結婚,相處了一段日子以後才知道他原來是二婚,我馬上就提出了和他分手,但是他苦苦哀求我加之他和前妻的婚姻很短暫又沒有孩子,所以也沒有什麼影響,我便心軟答應繼續和他交往。
我爸媽是很傳統的人,兩個人就我這一個女兒,一定接受不了我嫁給一個二婚的男人,所以老公是二婚的事情我便一直瞞著他們。之後我和老公便結婚了,婚禮舉行過之後我們就去度蜜月。
公婆兩個人都是老實的農民,一直在老家住,所以對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沒有過多的過問,結婚的時候來過一次,之後我和老公兩個人變去度蜜月了,所以也沒有什麼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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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以後,為了防止老公和前妻還有聯繫,所以我讓老公把每個月的工資都上交給我,然後我每個月給他零花錢,老公當時還表現得挺樂意,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和對我的愛,絕對支持我這樣的做法,所以結婚之後家裡的財政大權就由我把持著。
結婚後沒有多久我就發現我懷孕了,老公和我說以前他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沒有給公婆固定的生活費,總是想起來了給點,有時候忘記了公婆還得問他來要,現在我們兩個人也結婚了,孩子也有了,日子也穩定了下來,不如每個月給公婆1000塊錢固定的生活費,錢也不算是很多,還能讓大家都覺得我孝順。
老公每個月10000塊錢的收入,1000塊錢確實也不多,而且從小爸媽就教我以後一定要孝順公婆,百善孝為先,所以我也沒有多想,立馬便答應了,每個月多給老公1000塊錢,讓他寄給老家的公公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