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弟弟娶妻,姐姐嫁給殘疾老公,3年後離婚,回到娘家傻住

魯西南地區的一個農村,有一戶人家,家裡一共有四個孩子,老大王秀琴,老二王秀霞,老三王嘉祝,老四王嘉賀。家裡六口人吃飯,確實壓力很大。父親早出晚歸,跟著別人干建築,母親在家務農。老大和老二上萬五年級就輟學了,幫襯著母親。兩個弟弟繼續上學。

四弟王嘉賀學習好,考上大學了大學,三弟輟學了,也到了結婚的年齡。父親給三弟蓋了新房,準備著兒子的婚事。但是,女方的要求是要換親,在那個年代,換親是常見的事情。女方家裡還有一個哥哥,因為小的時候一年冬天在河面上滑冰,不小心掉進了冰窟窿,雖然被救了上來,可是有一條腿被凍傷了,沒有治好,落下了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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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為了這件事情,專門開了一個家庭會議。二妹王秀霞聽完之後就哭泣了,老大王秀琴也愣在了那裡。她的心裡無比的難過,她想著為父母排憂解難,可是她的幸福怎麼辦呢?

那天晚上,一夜難眠,她偷偷的哭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老大王秀琴告訴父母,「我是家裡的老大,我願意換親,讓弟弟風風光光的結婚。」說完后,王秀琴哭著案跑了出去。

從那以後,王秀琴變得沉默寡言,總是坐在那裡發愣。父親怕女兒出事,就和女兒說,「閨女啊,爹知道你的心裡苦,爹也是沒有辦法啊,從小你就是一個懂事的孩子,為了家你付出了很多,你要是怨就怨爹吧」,說完「哇」的一聲哭了起來,就像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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