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要求移開袋子 經理推倒女食客 罰萬5

(新加坡1日訊)營運經理帶妻子到食閣用餐,卻不滿先佔座的女食客要他移開袋子,兩人大動干戈,期間他掀翻托盤,還推倒抱著2歲女兒的食客,昨天他被判罰款3500元(約1萬500令吉)。

事故發生在烏節路高島屋食閣,涉案的營運經理劉俊興(66歲)過後被控2項行為魯莽傷害他人、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和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昨天認罪后被判罰款。

而與他發生糾紛的女股票經紀許康(36歲)也被控蓄意打傷被告,她早前已被罰2800元(約8400令吉) 。

被告劉俊興被判罰款3500元。(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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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2017年6月25日下午,許康帶著2歲女兒、家婆和女傭到高島屋食閣用餐,她找好位子后就去買食物。

期間,被告和妻子也來到食閣,食閣當時人多,被告妻子就問許康家婆可否坐在她身旁的空位,與她們拼桌;許康家婆同意后,被告就把他的袋子放在許康的位子上。

許康端著剛買的冷麵回到座位,看到位子被袋子佔據,就生氣要求把那袋子移開。

被告和她面對面坐著吵了起來,許康站起身把手中的礦泉水潑向被告,被告也不甘示弱,掀翻許康的托盤,導致冷麵撒到許康的手提袋和她的女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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