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有獲得第一期援助金,2月1日至3月15日,記得重新申請

1. 馬來西亞國民

2. 僅限一家之主,在大馬工作,家庭收入不超過RM4000

3. 配偶必須是大馬公民,擁有大馬卡或者MyPR

4. 若配偶不是大馬公民,則孩子必須是大馬公民

5. 擁有18歲以下孩子,每人可額外獲得120令吉,4人為限。孩子必須是沒有工作和收入的。19歲以上仍然在就讀高等教育的孩子、或OKU人士,可以列入負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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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HR 2019生活援助金分為3個群體,分別是:

– 家庭月入少於RM2000的可以獲得RM1000的援助金

– 家庭月收入介於RM2001至RM3000的家庭可以獲得RM750的援助金

– 家庭月收入介於RM3001至RM4000的家庭可以獲得RM500的援助金

– 若有未滿18歲的孩子,每人可額外獲得120令吉,4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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