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怕他沒規矩;管孩子,怕他缺愛。如何把愛和規矩同時給孩子?
愛孩子,怕他沒規矩;管孩子,怕他缺愛。怎麼辦?
其實,我們可以將愛和規矩,一起教給孩子。
用愛的方式去給孩子立規則,孩子才能感受到規則是愛的一部分;用懲罰的方式去給孩子規則,孩子感受到的是恨,而不是規則。
生活中,「懲罰」已經成了很多家長最常用的殺手鐧了。的確很好用。也很省事。似乎身邊所有的家長都是這麼做的。那麼,大家都認可的選擇,就一定是最科學的嗎?
當然不是。只是因為這是大家最無奈的選擇。除了這「招」我們的確想不出什麼好「招」了。下面是一些可以代替懲罰的好方法,家長們可以收藏備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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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懲罰的認識
1.懲罰給孩子帶來的感受:敵意、仇恨、抗拒、罪惡感、沒有價值感、自憐。
2.孩子在懲罰中,會把精力分散到如何報復家長上面,錯失了對自己不當行為的反悔以及思考修正錯誤的機會。不利於孩子發自內心地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3. 懲罰作為一種行為是會被孩子效仿的,「以強欺弱」會成為他面對問題的處理方式。
4.孩子受到的懲罰,會減輕他們對錯誤行為的內疚感,他們認為「懲罰」可以抵消他們的「罪行」,可以心安理得地重複自己的錯誤。
5.專家認為一個孩子應該經歷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而不是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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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替懲罰的七個技巧
1.轉移注意力:把孩子對「問題」行為的注意力轉移到幫助家長做事或者有趣的事情上。
案例:孩子在超市裡隨意拿貨架上的商品
正例(家長):「寶貝,你來幫我挑三個最紅的蘋果吧!」
案例:孩子在超市裡跑來跑去
正例(家長):「我不喜歡你這樣!小孩在過道亂跑會幹擾別人購物!」
案例:孩子把從家裡帶出去的玩具弄丟了
正例:「我希望你能保管好自己的玩具,下次能讓它和你一起回家!」
2.提供選擇:提供給孩子合理的、且我們能接受的選擇,給他被尊重感,而不是被強迫感。
★ 適用於行為相對頑固,但有可替代的選擇的問題;也可以用於引導孩子開始某種行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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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孩子在超市裡跑來跑去
反例(家長):「你再亂跑,我就不帶你回家了!」
正例(家長):「齊齊,別跑!你可以選擇是好好走,還是坐在購物車裡。」
案例:孩子在看電視不願意洗澡
反例(家長):「趕緊洗澡,你再不過來,我就關電視了!」
正例(家長):「你是願意現在洗澡、一會兒講兩個故事聽,還是現在看電視,洗澡后沒時間講故事。你來選吧!」
3.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 適用於由於無知而導致的失誤,需要補充孩子相關常識的事件。
案例:孩子用水彩筆畫畫時,把沒蓋筆帽的筆放在沙發上,染了一大片顏色。
反例(家長):「你看看你乾的好事,以後別用水彩筆了!」
正例(家長):「看沙發都花了,以後用完筆就把筆帽蓋起來,放在桌上!」
4. 採取行動:對於反覆建議多次的問題仍然沒有改正,可以採取適當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