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家拆遷,他給我送來一套房說:有房子了,我想要兒子

當年我和前夫兩個人之所以離婚,也是因為這兩個人之間沒有了多麼深厚的感情,家裡面,過得也不富裕,當初兩個人結婚是通過相親認識的,本來我就想著結婚後兩個人一起安穩的過日子就行,我也沒有非要讓在大城市買房買車,可是他卻總覺得我是那種到處攀比,覺得我是瞧不起他,是總和我吵架,我和他兩個人結婚,我是奔著過日子去的,可是他卻總是覺得我在家裡面太嘮叨了,說我總是嘮叨他,嫌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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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真的要嫌棄他,我只是看不慣他在裡面總是在家裡面閑著沒有事情去做,本來也是20多歲的人,也成家了,再怎麼說,出去隨便找個工作,一個月也能賺一個3000塊錢的工資收入,也是足夠日常開銷了,可是,前夫那時候卻不願意出去,說什麼,夏天太熱了,這36度的高溫,去哪裡找工作,非要在家裡賴著不走,要是總是想著吃老本,哪裡能夠過日子,何況那時候我們兩們個人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了,我肚子裡面的孩子也是馬上就要生下來了,這眼瞅著就要當父親了,結果前夫還是賴在家裡,不願意走,說什麼,等我把孩子生了以後,再在家裡面多陪陪我,我哪裡需要他陪我呀,而且是陪我嗎?出去找和人家打撲克和人家玩牌,晚上回來吃飯就是陪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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