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前十不求行,是修行也是智慧 !
五、謀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則志存輕慢。
我們無論是讀書、創業,或是從事任何工作,不要急於成就,太容易成就,則志願不堅,很容易遭致失敗,所以,謀事不求易成
六、交情不求益吾,交益吾則虧損道義。
與人交朋友,不要處處想到要別人幫忙我、有利於我,這種自私的心態,交不到知心的好朋友。與朋友交,要想到我怎樣給別人快樂、給人歡喜、給人利益。如果一味要求朋友有利於自己,就會虧損道義。所以,;交情不求益吾
七、於人不求順適,人順適則心必自矜。
與人相處,不要要求別人凡事聽命於我、順從我,事情太過順心如意,則容易剛愎自用。所以,;於人不求順適。
八、施德不求望報,德望報則意有所圖。
幫助別人,不要企望人家報答我。望人報答,那不是佈施,是貪欲;既然佈施,就要無所求,無所求的無相佈施,才是真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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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見利不求爭分,利爭分則此心妄動。
見到人家有了好處、利益,不要就想分一杯羹,也不要生起嫉妒心;要生隨喜心,為人家歡喜、祝福,這樣就不會痴心妄動。
十、被抑不求申明,抑申明則怨恨滋生。
受到人家的冤枉、委曲、壓抑,不要急於辨白、申訴,否則容易滋生怨恨;反之,能夠吃得虧、看得破、放得下,有時反能增加自己的道德、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