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嫁媽給出五萬陪嫁,回家看到裝修的房子,我決定再不登娘家門

我是農村出來的孩子,農村裡教育意識淡薄,我剛讀完初中就在外面打工,我年紀小可還算聽話,在外打工的好幾年內都保持每個月給我媽打一千塊錢的習慣,雖然我的工資也就只有一千五。

後來到了談戀愛的年紀,正好遇到我現在的老公,他踏實肯干,車間里的大姐們都覺得老公這人適合做老公,讓我好好把握。兩個人先從朋友做起,屬於日久生情的那種,後來他和我表白,我沒有扭捏的就同意了。

兩個人談了兩年,就開始說結婚的事,老公家裡沒有多少錢,可是知道我家要十萬塊的時候還是東拼西湊借到了,而且我媽答應出嫁的時候給我賠五萬塊錢,我們還指望著拿這五萬塊錢可以做些正事。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可是我們結婚後,我媽就反悔了,說我弟弟還沒娶媳婦,要留著給弟弟做彩禮錢,我肯定不同意,我媽打小就偏心我弟弟,我陪嫁的錢憑什麼給他娶媳婦用,我和我媽因為這五萬塊吵了好幾次,我媽才不情願的把錢給我。

後來我老公生病做手術用錢,我就想回家後去和我媽拿點,先做了手術再還她。可是到了娘家,我媽一口一個家裡沒錢,弟弟談了個女朋友都沒錢娶呢,哪裡能有錢拿出來給我老公看病。我說我那在外打工,一年都往家裡寄萬數塊錢,那麼多年怎麼可能沒有存點?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下一頁

1/2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