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協議曝光:不買房子,我們就分手!

第三、他才月入過萬就嘚瑟成這個樣子了,萬一以後發達了,還不得一腳把你踹了?婚前就看不起你,婚後還看不準會怎樣為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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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醫生,作為傳統熱門職業,在婚戀市場上很吃香,何況他還有房子,從硬體上來說,的確是丈母娘最喜歡的女婿了。

可是沒有愛,條件再好也是白搭!他的工資雖比你高,你也享受不到一分。

他開著寶馬,只能讓你跟在車后一邊跑一邊哭,從不讓你上車,這種情況下,他再有錢又跟你有什麼關係?

何況,他還遠遠不及寶馬男有錢呢。

嫁不嫁要看有什麼可圖,世俗的感情肯定有現實的一面,大家也不過是凡夫俗子。

要麼對方有錢你能圖錢;要麼對方貌比潘安,你能圖色;要麼對方對你好,你圖噓寒問暖;但這個男人有什麼?

不愛你,還摳門,看著他那自私的嘴臉就算活再好都反胃!

好好找一個知冷熱的人過日子,也比跟一個冷血無心的人混日子要強一萬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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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家都是女人,天生地,我們對於親密關係會相對男人來說,有更深的依賴。

沒能找到心滿意足的人,一定是一個遺憾。但你不能為了填補這個遺憾,而讓人生變得更加遺憾啊。

不管年齡多大,結婚一定不能將就。婚姻是多麼篤定、神聖的誓言,別搞得像促銷清貨那麼狼狽、焦急啊。

因為愛情而結婚可不是這樣的。

真正的嫁給愛情,應該是你滿心歡喜,他臉上充滿期待,你為他付出一點,他為你付出一點,看著對方眼裡滿滿騰騰都是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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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要以為婚前簽這個協議,退一步,往後就風平浪靜了。

李鴻章甲午戰敗以後,簽馬關條約的時候,連回國的旅費都乞討不來, 你把一紙婚約乞求到手了,你以為就可以高枕無憂?後面還有辛丑條約等著你啊,傻姑娘!

人性從來不會讓你失望!無論從利益的角度還是從愛情的角度,這段關係都沒有再繼續的必要。

趁著定局未成,趕緊往回跑吧,鞋掉了都不帶撿的那種。

相信我,就算自己一個人生活,也比照顧一個混賬來得舒心。希望你最後是嫁給愛情,而不是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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