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悲憤地對母親說,寧可離婚,寧可讓丈夫把錢搭給別的女人,也絕不搭你兒子

我叫劉艷,是個失敗的女人,還是從我的家人講起吧!我父親早逝,我有一個弟弟,我們姐弟跟著母親穿越長長的貧窮歲月後,終於長大了。

我先結的婚。我結婚時,我母親要了8萬彩禮,連我的新被子都留下兩床,說給我弟結婚用。我沒有反對,我知道我的家一貧如洗,母親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

我們姐弟先後結婚後,弟弟變了,他對我不再像以前那樣親了,對母親也是,甚至幾個月都不去看母親一次,錢更是一分不拿。

畢竟他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妻子和孩子,這我也能理解。為了他的家庭和睦,我獨自擔起照顧母親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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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年輕時干過很多重活,有些傷力。尤其得了高血壓和心臟病後,就不能再打工了。她沒有正式工作,加上家裡一直窮,所以沒有交社保。

以前她能賺錢,但現在不能了,她的所有生活費和藥費都是我一個人出,弟弟一分不給。有錢的人或者賺得多的人一定會說,給母親點生活費和醫藥費有什麼可抱怨的?

但是,對於我這樣沒有正經工作,丈夫也四處打工的人家來說,這樣一筆開資,真的很吃力。況且,我們也有孩子要養。

尤其我丈夫,因為我娘家的負擔,時常跟我吵架。我不怨他,他壓力也不小,更何況他也有父母。我能做的,就是利用所有的時間打工。我最喜歡夏天,夏天夜市我也可以出,賣些廉價的衣服,少睡點覺,盡量多賺點錢回家。

冬天也是利用晚上,去給燒烤店穿串,我曾經坐著睡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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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生活我一口氣過了18年。18年後,我16歲的兒子開始讀高一。這時我四十多歲了,看上去挺像快六十歲的人,生活的艱辛讓我過早變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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