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結婚我給兩萬,自己妹結婚我給三千,老公逼我去民政局離婚!

圖片來源於網路

那時候我對我未來的生活一直都是有著很好的憧憬,想著再干兩年的飯店,然後手裡面有點積蓄之後就請一個廚師,然後我就可以不用下廚,在飯店裡面收錢,跟李峰我們兩個人專心地去要一個孩子,孩子出生以後我就在家裡面相夫教子,但是還沒等到我去懷孕要孩子的時候,李峰我們兩個人的感情就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原因竟然是李峰對於錢的事情,我原本以為他是對錢不在乎,誰知道他是對自己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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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我和李峰兩個人結婚一年之後,小姑子出嫁的時候我是直接拿了兩萬塊錢給小姑子,因為那個時候我感覺小姑子在我結婚一年之內對我照顧很大,而且李峰對他這個妹妹也是十分的喜愛,所以我感覺給兩萬塊錢也是挺合適的,當時李峰也沒有說什麼,可是就在前段時間我妹妹出嫁的時候,我給了我妹妹僅僅三千塊錢,畢竟這是娘家妹妹,我還是要把重心放在我自己家裡面,所以就沒有給妹妹太多錢,我媽媽還說了我一頓,但是就是因為這三千塊錢,李峰就不滿意了,說是我給妹妹五百塊錢就夠了,可是這五百塊錢怎麼可能拿得出去啊,我跟李峰吵了兩句,李峰還嚷嚷著要跟我離婚,現在李峰都不回家來住了,你們說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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