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女人慾要10萬彩禮,對方提出一要求,她退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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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和人之間是將心比心的,有句話叫:「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晴兒是個離婚的女人,離婚2年了。好不容易通過相親認識了桂平,他們兩相處得還是不錯。

大概相處有個半年的樣子,桂平覺得兩個人可以在一起,於是就想結婚。

晴兒也是答應了。於是兩家人就商議著結婚的相關事宜。晴兒離婚後帶著女兒獨自生活,在一家超市做收銀。收入不是太高。但她們家也算是城裡人,離婚後她住在娘家。

女兒的生活費,前夫還是會按時給的。晴兒心裡也並沒有指望前夫能給出多少支持。因為離婚,就是因為前夫太懶了。

她想著離婚,帶著孩子過或許還要好一些。就這樣離婚了。

 

02

桂平和前妻離婚,主要是因為前妻有了別人,說桂平掙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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