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全款買婚房,婆婆出80萬要在房產證上加老公的名字,真會想!

我是大專畢業,沒學到什麼好的東西,所以畢業以後也沒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就那樣兜兜轉轉過了半年,我乾脆辭職租了一家店鋪,做起了服裝生意。店鋪的租金是我父母給我拿的,他們也支持我創業,而不是一直給別人打工。

 

也許是我對這方面有天賦吧,店鋪才開張三個月,我每個月的收入就已經超過3萬了,對於一個大專畢業生而言,我自然是相當滿足的。我店鋪不僅經營女裝,同時也經營男裝,正是因為如此,我才遇到了現在的老公,他是來我店裡買衣服的時候跟我熟悉的,後來又來過幾次,慢慢的就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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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他家境不是特別好,至少跟我們家相比有些差。我爸媽的收入都蠻高的,家裡面房車都不缺。我爸媽知道我交了男朋友之後,就在離市中心不遠的地方給我全款買了一套房子,那套房子一共價值300多萬,爸媽的意思是說現在新婚姻法變了,女孩子必須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才有保障。我自然也是覺得很開心的,有了房子,以後至少有個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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