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已經全款買了房,彩禮一分沒有,愛嫁就嫁,不嫁拉倒!

我跟男朋友是在大學認識的,我們並不是一個班級,只不過因為參加了同一個社團,後來漸漸熟悉,最終走到一起,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是非常開心的,因為我們的性格非常相似,而且的確是真心跟對方在一起的。在我們畢業兩年以後,就正式見了雙方父母,並且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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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跟男朋友相隔很遠,我算是遠嫁,所以父母一直以來都是很不放心的,他們覺得我應該找一個本地的男孩子,這樣以後回家也更方便,更何況那樣,我們相互照顧起來也很容易。不過當時我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一心想跟男朋友在一起,父母拗不過我,最終答應了我的要求,不過他們提出,如果要結婚,男朋友家必須給我們家40萬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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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的意思是說,如果是嫁本地的男孩子,20萬彩禮就夠了,但嫁那麼遠,總要有一點保障的,所以40萬彩禮並不算多,我覺得爸媽說的也挺有道理的,所以就跟男朋友商量,可沒想到我剛一說完,他立馬就憤怒了,他說這40萬實在是太多了,完全超出了他們家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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