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全款寫他媽媽名字,不給彩禮還讓我裝修房子,到底該不該結婚

我同男朋友都是通過相親而認識的,在所有的相親對象當中,我男朋友給我的印象是最好的。當時在相親的時候,從他的語言以及行動當中,我覺得他是一個暖男。當時我身體有些不舒服,在聊天的過程當中他似乎是發現了,然後給了我一杯熱水,相親結束之後還堅持要送我回家。這一系列的舉動,都讓我心裡感到了一絲的溫暖。

就這樣,我們兩個人互換了聯繫方式。就這樣處了三個月之後,我們兩便決定在一起了。雙方的條件,我們兩個人都是符合的。而且都是本地人,家裡人也沒有反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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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們兩個人是相愛的,感情好就沒什麼問題,但我的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我男朋友的家裡不願意給我們購買一套婚房,去年決定結婚的時候,他爸媽就用全額付款的方式買了一套房子歸在他媽媽的名下,因而就同我們說家裡的錢都因為買這套房子花完了,於是就叫我們用這套他媽媽名下的房產結婚。

然而,我爸媽提出要將這套房子寫成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他爸媽堅決不肯,就這樣僵持了很久。他爸媽藉此說我十分不懂事,稱這套房子是他們家全額付款購買來的,怎麼可能寫上我的名字呢!

我家也退了一步,說是不寫上我的名字也可以,讓他媽媽把她自己的名字改成她兒子的。如是這樣,他家裡人仍舊是不肯答應,說都是一家人其實也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不必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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