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殘疾被父母嫌棄送人,爺爺領回撫養,長大后比哥哥姐姐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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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軍在家裡排行老三,上面有個姐姐和哥哥,姐姐是家裡的老大。李軍和哥哥姐姐不一樣的是,他的腿天生帶有殘疾,一出生就不能走路。可是李軍是個很好動的人,不能走就到處爬,每次把衣服褲子磨得到處都是破洞,因此沒少挨父母的打。

正是因為身體殘疾的緣故,李軍的父母一直很嫌棄他,吃的是哥哥姐姐剩下的,穿的也是他們的舊衣服,在家裡,他就是多餘的。李軍的爺爺特別心疼他,暗地裡給他買好吃的零食。

李軍雖然身體患有殘疾,卻是個樂觀派,他對周邊的事很感興趣,什麼事都要去湊熱鬧。聽說哪戶人家家裡辦宴席,就算父母不帶他去吃飯,他也要爬過去看一下熱鬧。他的父親嫌他丟人,直接拖回去狠狠揍一頓,他像是皮厚似的,還是喜歡到處爬,所以身上傷痕纍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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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地,姐姐和哥哥都去學校念書了,李軍也吵著去,他父親卻奚落他說:「你啊,這輩子沒這個命,腿不利索又生在咱們窮苦人家,等下輩子吧。」

李軍對姐姐和哥哥的課本很感興趣,常常趁他們不注意拿來看,姐姐和哥哥知道后就跑去父母那裡告狀,結果又被教訓一頓。

李軍的父親脾氣暴躁,可能想到自己要靠雙手養活一家五口,壓力很大。所以一有不順心就拿李軍出氣,一是覺得他給自己丟了面子,二是覺得這輩子指望不上他,倒還要養著他。

鄰居後來向李軍的父親出主意,說她有個遠房親戚結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不如把李軍送給他們。李軍的父親想了想,覺得比較在理。他已經有一兒一女,也指望不上這個殘疾兒子,送出去倒還清凈,也減少些開銷。

李軍的爺爺從鎮上回來給他買了點零食,屋前屋後到處見不著他身影,就質問李軍他爸:「我小孫子去哪兒了?」李軍父親只好交代已經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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