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乞討,18歲嫁曾志偉3年生2女,離婚放棄5000萬財產只為自由,如今過成這樣!

12歲乞討,18歲嫁曾志偉3年生2女,離婚放棄5000萬財產只為自由,如今過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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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偉擔任過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別看曾志偉給人的形象是色迷迷的樣子,但他在香港可謂是呼風喚雨,屬於大佬級的影視明星。當然,在娛樂圈左右逢源的曾志偉也留下了很多風流史,就拿他第一次婚姻來說,用情極其不專一,笑容還特別猥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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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華是曾志偉的第一任妻子,人稱「寶媽」,小時候家境貧寒,國中二年級畢業,12歲便出來唱歌但是管不了溫飽,有時候只能靠乞討才能吃上一口熱飯,18歲嫁給了曾志偉,當時曾志偉21歲。對沒有錯,王美華就是曾志偉的前妻,女兒是曾寶儀和曾詠儀。

 

 

不過當了老公的曾志偉並沒有什麼覺悟,反而過得是越加的放肆,在結婚前,曾志偉就與王美華有過協議,那就是婚後的前三年,不要管曾志偉任何事,讓他再玩三年。當時因為年輕所以都瞭解,但是沒想到玩起來的曾志偉是這麼的沒日沒夜,自己的老公還天天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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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業上,曾志偉無疑是很成功的,但是在生活上,卻是飽受外界詬病,早在1974年,才21歲的曾志偉就已經選擇了結婚,在那個時候,他還是個毛頭小子。本來以為有了孩子曾志偉會消停一下,都兩個孩子了,結果還是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最終激怒了王美華,導致兩人分手。

 

當年王美華要離開曾志偉,而曾志偉不同意,所以她索性選擇了淨身出戶,放棄了5000萬財產和將2個女兒留給了曾志偉。可以想像當時的她是有多麼的傷心和心涼。後來曾寶儀的媽媽王美華和小她12歲的汪建民於2012年公開戀情,兩人常在螢光幕前秀恩愛,屢次傳出即將修成正果。因為當時汪建民擔任寶媽經紀人,但在2015年3月驚傳情變,汪建民證實15年1月已和寶媽分手。這讓已經61歲的寶媽非常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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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和前夫曾志偉,因為兩個女兒,離婚後兩人仍保持著朋友的關係。現在王美華只能主持一些小型的普通節目,靠著女兒曾寶儀和曾志偉的名氣混口飯吃。而曾志偉也覺得愧疚她,所以經常給她拉人氣,如今生活的也算不錯。真是一位可憐的女人吶!一生的經歷是別人體會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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