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上一不愛你的人丟了吧, 找一個疼愛你的人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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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獨自等待你回到我身邊
- 2018-06-18 02:39
- 檢舉
有一對戀人,在一起5年,結婚十天後,女人提出離婚。
家人問她,為什麼要這樣?
女人說,我只是想證明一下,證明我愛的這個人,已經不值得我繼續去愛了。結婚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當初的心願,嫁給他。
也許會有很多人不認同這個女人的做法,認為這樣很殘忍。既然已經不愛了,為什麼還要結婚呢?
如果是結婚了5年,然後離婚,可能很多人就能接受。而在一起5年,結婚10天後離婚,就顯得滑稽而不可接受。
10天和5年,到底有什麼不同呢?時間有長短,可是,長或短,不都是人生嗎?
如果之前的5年已經愛錯了一個人,用10天兌現曾經的諾言,同時讓自己死心,然後開始新的生活,這又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