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要了十萬彩禮,但是我月薪五千不都是給你們一家人了嗎?

以後的氣氛就有點壓抑,我知道原因就是我的十萬彩禮沒有拿過來。但我不後悔,十萬彩禮給父母養老,天經地義,我這一走,就算是婆家人了,以後父母要錢肯定得和老公商量,並且看公婆的臉色。

然而有一天終於爆發了,我忍無可忍。

晚上吃飯,婆婆高聲談附近一家才結婚的新人。說是新娘因為沒有把五萬彩禮帶過來,被老公打了一頓。我頓時臉羞得通紅。然後婆婆繼續說:農村人見識淺,沒有見過錢,結婚又不是賣女兒。我實在忍不住了,還了一句嘴。「我爸媽老了,留一點養老錢也應該」。婆婆立即反駁我,「那是我們的錢,不是你的錢,養老錢應該你出才對」。我一下子失控了,說:收你們十萬塊錢就是賣女兒了,我是一個護士,一個月五千塊錢,我給我父母一分錢了嗎,不都是給你們一家人花了嗎?我爸媽養我20年,能掙錢了,十萬塊錢就賣給你們了。我出十萬塊錢,把賈輝(我老公叫賈輝)買到我家好嗎?或者我給你們十萬塊錢,你們去給我買一個一年五六萬的賺錢機器。我老公撲哧一下子笑了。婆婆臉色蒼白,說:農村人就是沒有家教,我又沒有說你,說別人的事,你攬到自己身上幹啥,見過撿錢的,沒有見過撿罵的。總是得罪了,我就說:你們有本事娶媳婦,沒本事讓你兒子打光棍好了,別天天在我面前指桑罵槐,嫌彩禮多我和你兒子離婚好了。你們再去娶一個彩禮少的兒媳婦。婆婆臉色鐵青,扭頭就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來再也不在我面前提彩禮的事情了。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一頁

2/2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