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我陪嫁13萬,婆婆竟然還嫌少,我一拍桌子,直接說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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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了,他給我的彩禮錢我家還回來又加了5萬,也就是13萬,這也少了?我當時沒有反駁她,畢竟剛結婚沒幾天以後還有相處。在我出院回家,婆婆跟我聊天還是跟我說這個話,還說到了房子問題,說什麼房子是婚期房產,買的時候都有記錄,我什麼也拿不走。從那以後我跟婆婆的關係就沒有緩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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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婆婆老房子租期到了,她又開始說回去住老房子會讓鄰居們看笑話,而且房子又是5樓她腿腳不方便說怕不動樓。那麼腿腳不方便還天天早晚出去跳廣場舞?我是受夠了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了,就跟老公念叨讓他們出去住,後來婆婆打算把老房子賣了,然後填點錢買處新的。一家人坐在一起開會,婆婆的意思是讓我們在出些錢。

我本來打算是用我家陪嫁的錢我做點小生意的。我和老公就建議讓他們貸款,因為我老公賺也不多,不要因為買房然後生活質量下降。但是婆婆不願意,又說了句:「你家陪嫁那麼點嫁妝不嫌丟人?」我一生氣,直接拍桌子,跟她兒子說:「日子我不過了,離婚,你也不必勸我,我的性格你知道,當初那麼多比你有錢的人追我,我選擇了你,你應該知道我看上的是你什麼品質。」我當初就是瞎眼了,看上他了,為了他我失去了孩子,大家說我和他離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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