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她兒子工資是我的兩倍,事兒都得她兒子說了算,包括吃飯!

我和我丈夫肖明談戀愛那會兒,就知道他母親不是個善茬兒。因為肖明第一次帶我去她家,介紹時他媽坐在沙發上動都沒動一下。很明顯是要給我一個下馬威。午飯在她家吃的,她只炒了三個乾巴巴的菜,沒有湯。不知道她怎麼想的。如果不是肖明明辨是非,就沖他母親,我早就提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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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我們自己分期付買了房子,不和婆婆住一起。我以為,分開就沒有矛盾了。但是我錯了,我們結婚的第二天早晨,婆婆早早就去了,說蜜月旅行她要跟著。我當時就拒絕了她。結果,她的怒吼聲比伏天的雷都響。不管怎樣,沒有帶她去,否則蜜月不可能開心了。

我們回來后,婆婆也是隔三差五地來。如果看見肖明在幹家務,立刻就怒了,雙手叉腰吼我。哪裡受過這樣的氣?但我不跟她對著吼,而是笑吟吟地說:「你不用對我發威,你把你兒子帶回家去就行,否則在我這裡必須幹家務。」肖明也說她:「家是我們兩個人的,為什麼家務就得我妻子一個人干?這裡沒有你什麼事兒,你少來幾趟就是為你兒子考慮了。」

婆婆可能是閑的,偏偏喜歡來,來了就找我茬兒。我不明白她那麼討厭兒媳婦,為什麼還給兒子娶媳婦,乾脆別讓他兒子結婚,直接守著她過一輩子不久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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