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老家偶遇前妻,她身旁的人說一話,我淚如泉湧

我和前妻志芳是相親認識的,說實話,她長相一般,人也有點木訥,寡言少語,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一類型。

可那時我已經二十六歲了,在我們農村已經是標準的大齡青年了,我媽整天為我的婚事唉聲嘆氣,一直以來,並不是我不想結婚,相親也相了不少,就是沒相中合適的。當然,關於相親,是相互的,有時你看上人家,人家卻未必看得上你,我承認自己的條件也不怎麼好,父親早逝,我媽一人拉扯我長大,我也不過是初中畢業後去技校混一個中專畢業證,這些年一直在飯店打工。

 

我和志芳相親,是我三姨安排的,她再三叮囑我好好把握機會,說那姑娘賢良淑德,知根知底,是難得的好姑娘。在我去相親之前,我媽又嘮叨了一遍,其實,我相親也相煩了,既然三姨說得那姑娘有那麼好,又那麼符合我媽要求,盡管我對那位娘娘沒有所謂的喜歡,但也不至於反感,於是兩人就試著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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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在我媽的強烈要求下,我把志芳帶回家,我媽對她喜歡得不得了,不斷催促我完婚,就這樣,我和志芳相識半年就閃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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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前,志芳在制衣廠當車縫工,結婚後,她去縣城拿點半成品回家裡加工,同時還料理家務和照顧我媽,我就去了城裡表哥的飯店打工。後來,我意識到「工」字不出頭,決定自己回縣城開一家小食店,這個決定得到我媽和志芳的支持,志芳把她所有的積蓄拿出來支持我,我憑著自己這麼多年在飯店打工學到的手藝,在縣城裡開了一家小食店,貪早摸黑,生意日漸紅火,手裡的錢也多了起來,把小食店擴充成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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