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除彩禮准婆婆額外送十萬提一條件,我果斷取消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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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被收養的孩子,我的養父母都是先天性殘疾人,養父是聾啞人,養母有小兒麻痹症,他們擔心下一代會遺傳到他們的缺陷基因,所以沒有要小孩。

結婚的第三年,他們去趕集路上,發現繈褓中的我被遺棄在路邊的紙箱裡,我的哭聲讓他們動了惻隱之心,把我抱了回家,養父母都認為我是上天賜予他們的禮物。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養父母雖然都是殘疾人,但這並沒有讓我自卑,相反讓我比同齡人更早懂事,因為他們給予我的愛並不比其他父母少,他們從來捨不得讓我受一丁點的委屈,同齡孩子有的,我一樣都不缺,我成長的路上是快樂的、幸福的!

很多人曾問我,你不想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哪?不想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遺棄你?不想跟他們相認?我總是一笑而之,在我的心裡,養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我最親、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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