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功德大得不可思議,若能放生,金剛地獄中也能得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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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經》公案:若能放生,金剛地獄中也能解脫

若能放生,從金剛地獄中也能得解脫。在大藏經中有一公案:「曾於印度,有一外道名為赤建,歡喜食肉飲血,殺生上萬。以此果報,死後徑墮十八地獄,後生金剛地獄,每剎那中感受百死百活,受無邊痛苦。爾時,阿難陀觀見其不凈眾生之苦,白佛陀而言此事。佛告阿難:此人在世喜食肉血,現即受殺生之報。複次阿難乞求閻羅法王言:於此人有何解脫之方便?法王答言:若欲此人從惡趣中得解脫,於此世間,當作大量放生。次后此人因阿難為之廣作放生,即從金剛地獄中解脫也。」

從前舍衛城有一富貴人家,生了一個具各種相好的兒子。有一天在河邊,因高興而互相爭抱此子,突然失手掉入河中,遭一大魚所吞,在河下游的一戶無子女的人家網到了這條大魚,打開魚腹時,見有一活生生的小孩,遂高興抱起,將其養大,長大后出家,證得了阿羅漢果。眾弟子問釋迦牟尼佛,何以此小孩掉入河中不死,佛說,往昔毗婆屍佛講述斷殺放生的功德時,有一施主,立誓戒殺放生。此施主因而在生生世世中感得身色端嚴,即使落入巨鰲口中也能安然脫身,並在今生證得阿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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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施主經常供養一塔,名觀音塔。施主無子,一日在塔下立誓,如不賜給我兒子,則將摧毀此塔。塔里的神人非常害怕,但又無法使其生子,便往帝釋天那裡請求,帝釋天乃派一將死的天人投胎。此天人因欲往人間出家,不願轉生到這施主家,帝釋天答應如投胎後父母不讓其出家,則儘力相助。於是這天人便投胎到施主家,長大後父母果然不許其出家。這天人轉生的小孩想,得此寶貴人生若不能出家,則無甚意義,便想自殺。但跳河時,河水倒流,跳崖時,亦不能死。當時國王的法律很嚴厲,便又故意作強盜,使己被捕,但執刑時射出的弓箭,都一一返回,國王很吃驚,向其道謙。后在國王的幫助下,其家人終於准許他出家,不久證得阿羅漢果。佛陀告訴眾弟子此人的前世因緣,因以前他曾救過一個行將被殺的人,因而在五百世中不受畏懼,地水火風也不能加害,並在今生證得阿羅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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