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為啥把房子都給你兒子,把債務都給了我兒子

我跟老伴算是半路夫妻,因為我們都是離異在婚的,而且還都帶著孩子。再婚的時候孩子也都上大學了,也算脫手了,所以對於我們來說,搭火過日子才是重最要的。兩個孩子也能理解我們,所以都沒有反對,繼子對我也挺客氣的。看他們倆個孩子相處得還不錯,我心裡也挺安慰的。我們再婚之前,老伴就有一套房子,因為他母親住在裡面,我們不方便住在一起。所以在再婚後我們倆合夥又買了一套,錢大家各出了一半,我的錢是前夫留給我的。本來想留著給兒子結婚用,可是眼下最重要的還是解決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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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快50歲了,可是自己經營著一家不錯的小超市,收入還算可以。這房子本來完全可以全款買下來的,可是他只願出一半的首付錢,那我也沒有畢要出那麼多。反正每個月的貸款也是我們一人一半的,因為大家心裡也都知道,都有個兒子,將來結婚要用的錢還很多。之前我們也算有默契吧,各自的兒子各自負責,誰也不插手對方。可是後來兩個兒子大學畢業出來,都找了女朋友,他兒子比較大,比我兒子早結婚。結婚的時候他把他母親住的那套房子過戶給了兒子。反正是他自己的財產,我當然不會有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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