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親弟弟一年前借我們兩萬元,到期時還我三萬,我直接回娘家

我和丈夫是在工作以後通過相親認識的,在認識他之前,我也談過男朋友,我和前男友是在大學時戀愛的,大學畢業后,我們就分手了,其實沒有什麼具體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兩人異地而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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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丈夫認識之前,我也相親過幾次,不過都沒有成功,我和丈夫認識時可謂一見鍾情,感情發展的一直都很順利。我們兩個戀愛了一年多才結婚,其實他這個人各方面都挺好的,唯獨一點就是他家裡的條件不好,最主要的是他這個人心軟,特別的顧家,當初我們兩個結婚的時候,他也是工作有幾年的時間了,按理說,他的工資不低,也應該攢下不少的錢了,可是我們結婚的時候,他卻一分錢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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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事我就不計較了,在我們結婚後,我就明確的告訴老公,他的工資卡要歸我保管,不過我並不阻止他孝順公婆,當時我還主動提出,每個月給公婆八百塊錢的生活費,其實我也知道,老公不僅要貼補公婆,最大的開銷還是在小叔身上,小叔子雖然和老公是親兄弟,可是性格很不相同,他不務正業,年齡不小,可是一直沒有像樣的工作,並且花錢還經常找老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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