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我花一萬租女友回家,媽送她一條項鍊,沒想到成就美好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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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近30還沒對象,我媽真是愁壞了。在她看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不結婚不娶媳婦真是天大的事情,媽一直打電話催我,她說今年再沒女朋友,就讓我別回家了。

我在外地上班,覺得男人30歲之前找到對象就行了,但想歸想,我還真是沒有女朋友。一方面,我家是農村的,條件不太好,畢業后我光忙著賺錢了,另一方面我嘴巴笨,不懂得如何討女孩子歡心,也沒人主動追我。

既然今年媽給我下了任務,我就想無論如何帶個女朋友回去,高矮胖瘦無所謂,只要配合默契就行了。我朋友聽說后樂了,在朋友圈幫我找人,沒想到真有個女孩子願意跟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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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張丹丹,長相挺好看的,全身上下透著一股機靈勁,我非常滿意,就是她了。我們提前練習了好多遍,包括認識的過程,戀愛的時間,還有各自的家庭條件。我說給她兩千塊錢(約一萬台幣),她笑了。

我們倆買了一堆年貨,坐車直奔老家。我媽有一看到張丹丹笑了,說:怎麼沒提前打電話呢,早知道我多買點東西唄。我說:媽,這是為了給您驚喜呢。

我媽興高采烈的殺雞賣魚,做了一大桌子菜,飯桌上我和「女友」挺默契的,我媽了解到她是做護士的,家是城裡的,簡直太滿意了。沒聊幾句,媽就問我們打算啥時候結婚,我急忙說明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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