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月,老婆回了14趟娘家,偷跟過去查看,回去我把房子給了她!

我叫李密行,鄉政府的工作人員,上學的時候就不好好學習,總跟著高年級的學生混日子,高一的時候他們搶劫了一輛計程車都進去了,我膽子小沒去逃過一劫,不過我也被學校勸退了,從那以後名聲也臭了。18歲我就跟著村裡的叔叔伯伯們去下煤窯了,辛辛苦苦打了六年工攢了不少錢,回家等著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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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過了很長時間了,我在家鄉的名聲還是跟以前一樣差,別人說起我都是「一個下煤窯的能有什麼出息」「不好好上學,高中都沒畢業就讓學校蹬回來了」,父母為了能讓我娶個好媳婦,花了幾十萬在鄉里給我買了個工作,不管以前怎麼樣,以後我就是公務員了。

半個月前我結婚了,本來給了彩禮就沒多少錢了,老婆又要買城裡的學區房,說是為了孩子好,我們夫妻倆都沒好好上過學,要給孩子創造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不買就不結,最後還是順著她,結婚那天她又要求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她的,我沒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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