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0歲找了個28歲老公,結婚後被他折磨的生不如死!

後來他說,想把生意做大。但手頭資金有限,開始打起了我離婚時存的60萬。這60萬我本來是給女兒存的,想讓他上學用的。但他巧言令色的終於還是說動了我,現在想想當時真傻。拿了那60萬后,他變了個人似得。經常夜不歸宿,有時還醉醺醺的回來。回來身上還一股別的女人的香水味,我聞著都噁心。我說他兩句,有一次還動手打了我。那60萬沒過半年就不知去向了,我問他他只是說是做生意賠了,然後就再沒有下文了。從那以後他就開始變本加厲的各種針對我,還說要和我離婚,說他當時只是一時鬧熱現在後悔了,我當時只當做是醉話,畢竟這是第二次婚姻了,錢沒有了還可以一起掙再。


但有一次我出去回來的有些晚,到家看到的一幕更讓我震驚,他居然在用一個皮鞭抽打我女兒。後來女兒告訴我,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看到女兒身上的皮鞭印子我痛哭了一夜,最後為了女兒我實在忍無可忍了,就和他離婚了。離婚時我瘦了整整20斤。那60萬也要不回來了,因為沒什麼證據,況且又是婚內。門店基本也被他整黃了。第二次婚姻讓我真的看透了這個世界,人心叵測一點不假。我再也不會相信愛情了,還是自己有錢自己花才是王道,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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