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車可以借我用用嗎?不借!幾千元錢的事,看完你就理解了!

買車後很多車友都會碰到親朋要借車的事,
如果你礙於面子,更嚴重或麻煩的事情在後頭。
不要等發生了之後才想起後悔。


  這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賽車友會的一個朋友,省吃儉用買了一台賽車,

全家人當寶很愛惜,結果1500KM都沒開到,一個朋友來借了,答應得稍稍遲緩了一些,

那個朋友馬上就拉下臉:「不就是一台車么!值當么!撞壞我賠你!」

既然胸膛拍得如此山響,於是違心借出,約好第二天歸還,

結果第二天到時間音信全無,趕緊電話詢問,

那朋友半天不說話:「出事了,車正在溝里呢........」

車主趕到現場一看,車正睡溝里嚴重損經濟能力賠償或買下這台車,

只能承諾在保險公司的賠償之外盡量補償車主的損失。

另一個故事,同事把他的車出借給另一個朋友,

結果那朋友在高速上失控肇事,和同車的幾人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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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鑒定為當事人負全責,由於這個朋友家境貧寒且已死亡,

於是法院判決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同車幾人的經濟損失。

由於賠償數額巨大,這位和那個借車的朋友的家人聯繫,

要求他們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結果人家根本不理他。所謂世態炎涼,莫過於此。  

這兩個故事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善良的車友們,汽車和手機不同,其涉及到複雜的法律和利益問題。

跟你借車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事件,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他又根本沒有能力償付,你就得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這個不是簡單的面子問題。即使是富裕的汽車普及如自行車的西方國家,

也是沒有人會隨意開口借別人的汽車的,西方社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高度的維權意識,

決定了這一點。


  當朋友有急事時,為他當司機,費用可以自己承擔,也可以友好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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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千萬不能外借,傷一時的面子,換一世的平安,這是值得的。


  還有喜歡跟別人借汽車的DX,你在開口借車之前,先算計一下,

自己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賠償可能發生的各種事故損失,

如果沒有,最好免開尊口,利人利已。這個忠告希望你能記住。


  事例二、為什麼不能借車給別人?


  現在有車的人越來越多,可手裡拿著駕照的,等著買車的,喜歡開車的也很多。

尤其是節假日,出遊的、探親訪友的,因為車票緊張,且返程票很難買到,

所以,就有越來越多的人想方設法借親朋好友的車出遊或探親。


  可是要知道:誰也不願意借車給別人:


  1、跟別人借車的人很少有人心疼車,不管什麼路況總想快去快回高速駕駛,

總想多拉一些人或東西。


2、現在車輛的劇增,使得道路狀況更加緊張、擁擠,發生刮蹭、碰撞、托底是常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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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重要的是,根據相關法規,借車的人肇事,雖然有保險公司,

但往往只是杯水車薪,還要你這個車主承擔責任。

再碰上不講義氣的借車人,要錢沒有,要命不給的,你就倒大霉了。

(我就有一位熟人2004年五一假日期間,把車借給了他的朋友回老家,

結果,撞了一位騎三輪的婦女,造成全身癱瘓,他那位朋友開始還挺仗義,拿出6.3萬元,

到後來手機換號,家裡鎖門就找不到人了,

但車主也就是我的這位熟人,經調解出了38萬,

他還得到法院起訴那個借車人,可到現在也找不到人啊!這不是倒霉嘛!)。


  所以,在車友們中間流行這樣一句話:老婆與車概不外借。


  事例三、借車給人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雖然去世家屬不能免責!


  張某駕駛夏先生的汽車把他人撞傷,由於車主夏先生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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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和夏先生的家屬被告上法庭。日前,松江法院判決張某賠償醫療費、

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近8萬元,夏先生的家屬需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2004年9月24日早9點,張某駕駛小客車到某單位送貨,路上將騎車人小李撞倒,

致其受傷入院。經交警認定,張某和小李對該起事故負同等責任。

去年3月,經鑒定,小李構成九級傷殘。經調查,客車車主為夏先生,

然而,夏先生已於幾年前去世。為此,小李將張某以及夏妻、夏父、夏女一併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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