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一天,媽突然說不來了,當她拿出兩萬遞給我時,我決定退婚!

在我小的時候,爸由於長期酗酒,回到家還經常發酒瘋,我媽實在忍受不了,就和他離了婚。之後我就一直跟著我媽生活,那時我們還在農村,就靠種點地維持生計。看著媽一天操勞的樣子,我發誓以後一定會讓她過上好的生活。

讀完高中後,我本想出來打工掙錢了,可媽堅決不贊成,說砸鍋賣鐵也要供我把大學讀出來,以後好找一份體面的工作。那年我媽厚著臉皮四處找親戚朋友借了點錢,我才讀上了大學。

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

大學期間,我並沒有心思去交女朋友,而是全心的投入到了學習當中,業餘時間我也會跑出去打幾份兼職工。畢業後,我被推薦到一家外企公司上班,才進去時實習工資有3000左右,媽也替我感到高興,我還答應她,等我工作穩定下來就把她接到城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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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個女孩,她叫菊霞,是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認識的,她家是縣城的,出來打工的時間還比較早,現在在一家裝飾公司做設計。他覺得我是一個單純的大男孩,第一次看到我時,便對我產生了愛慕之情。還主動約我出來吃飯,這一來二往的接觸,我們就發展成了戀人關係。

那時我還對她說:「我媽獨自一人還在鄉下,以後我會把她接到城裡來跟我們一起生活。」她笑了笑說:「可以啊!」媽也知道了我交女友的事,叫我趕緊帶回去給她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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