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別把親家當「親人」,會害了子女!

在人際關係裡,親家是半路冒出來的人。

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常常能夠聽到對方的消息,也和自家兒女的幸福有很大關聯。

當子女結婚後,處理親家關係的方式,會直接幫助或者傷害子女的婚姻,這是要慎重考慮的。

古人說:「結親如結義。」

很明顯,親家就像「親戚朋友」一樣,有情有義,但也是停留在這個層面,進一步成「親人」了,反而會打擾,彼此糾纏。


親家走得太近,是子女的一場災難。

明代作家馮夢龍寫了一個叫張權的木匠,帶著兩個兒子在蘇州一帶做傢具。

張權來到富人王員外家,出乎意料的是,王員外很喜歡張權的小兒子張廷秀,並決定讓小女嫁給張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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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張權和王員外變成了準親家,又長期在「準親家」家裡做木工,得了不少好處。

王員外的大女兒和大女婿見狀,怕張權一家人,是來爭奪財產的,於是設計趕走張權,鬧出一系列的麻煩。

人與人走得太近,就會看到彼此的瑕疵,雞毛蒜皮的事,都會被放大。

就像把一片樹葉,靠近眼睛一樣,樹葉放大了,我們的眼睛,就什麼都看不清了。

因為親家走得太近,導致小夫妻鬧矛盾,在我們身邊,也頻繁發生。


我的鄰居老馬,女兒嫁到隔壁村。

老馬隔三差五去看親家,順便帶著家裡的雞和魚,有時候是一把青菜。

時間長了,老馬發現,親家有很多不良嗜好。比方說,夜裡要喝很多酒、常常和村裡人打麻將、對妻子很不友善。

順理成章,老馬把看到的情況,回村裡說了。一傳十,十傳百,人們都以為,老馬和親家鬧翻了。親家也聽到了風言風語,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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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的女兒,夾在兩家人之間,不知道說誰對誰錯。

古人認為,「親家登門,不值半文」。雖然有些極端,但是有一定的道理。

想一想,兩親家,四個老人,扯不清。子女這一邊,四個老人都是長輩,說不得、罵不得,若是子女和其愛人,都幫著自己的父母,那婚姻也會有裂痕。


親家利益共享,是最扯不清的事情。

古人為什麼苛求「門當戶對」?並不是我們想的那麼單純。

通常,兩個原生家庭的條件差不多,子女的觀念、婚配條件差不多,更容易促成婚姻。這僅僅是一個方面。

更重要的是,兩個家庭,都希望通過聯姻的方式,保護自己的財富。藉助親家的勢力,能夠讓自己的家庭節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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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王羲之和郗璿結婚,有東床快婿的典故。

其典故背後,是東晉初期的家族勢力的比拼。

當年,王導、庾亮、郗鑒、桓溫、謝安都是大家族的代表。王羲之是王導的晚輩、郗璿是郗鑒的女兒。

郗鑒又是制衡王、庾兩家的關鍵人物。

不難發現,門當戶對,在古人眼裡,就是「給家庭,錦上添花」。

父母的想法,肯定是以家業為重,不是以子女的感受為重。

到了自由戀愛的時代,我們還苛求「門當戶對」,是不是有些落伍了?


我們要給門當戶對,賜予新的含義。比方說,三觀比較一致。

兩個年輕人都讀了差不多的書,有同樣的追求;兩個年輕人可以白手起家,信念是一樣的。

現在要保護家庭的財產,依靠的是法律,而不是「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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